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实践,依法治教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,依照法律、法规管理教育事业,逐步实现教育行政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要实现依法治教的目标,首先就是要使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等部门做到依法行政,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使权力。如果有关行政机关的教育行政活动不能做到依法行政,依法治教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。
(三)创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,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的依法行政
在我国现阶段,以宪法为基础的教育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,强化严格执法,努力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是一个比立法更为迫切和艰巨的任务。要树立法律权威,使法律能够在教育上得到切实遵守和贯彻,关键在于依法行政。
1.完善教育立法,保证教育行政有法可依
教育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。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教育提出的挑战,结合国家教育立法规划,按《立法法》和《行政许可法》的要求,适时制定相应的法律、法规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,及时修订、废除不适应教育发展和需要的法律法规,力争在一定的时间内形成较为完善、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教育法律体系,使依法行政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使按客观规律办事的活动得到法律上的保障,以更好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