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说它的德性。我们可用和解释夫妇同样的说法,说家庭的力量,在于把自然的本能当作一种社会结合底凭借。连系母婴的情操是一种完全、纯洁、美满的情操。没有丝毫冲突。对于婴孩,母亲无异神明。她是全能的。若是她自己哺育他的话,她是婴儿整个欢乐整个生命的泉源。即使她只照顾他的话,她亦是减轻他的痛苦加増他的快乐的人,她是最高的托庇,是温暖,是柔和,是忍耐,是美。对于母亲那方面,孩子竟是上帝。
母性,有如爱情一样,是一种扩张到自己身外的自私主义,由此产生了忠诚的爱护。因了母爱,家庭才和夫妇一样,建筑于本能之上。要一个社会能够成立,“必须人类先懂得爱”,而人类之于爱,往往从母性学来。一个女子对于男子的爱,常含有若干母性的成分。乔治桑爱缪塞么?爱晓邦么?是的,但是母爱的成分甚于性爱的成分。例外么?我不相信。如华伦斯夫人,如贝尼夫人……母性中久留不灭的成分,常是一种保护他人的需要。女人之爱强的男子只是表面的,且她们所爱的往往是强的男子底弱点。
孩子呢?如果他有福分有一个寘正女性的母亲,他亦会受了她的教诲,在生命初步即懂得何谓毫无保留而不求酬报的爱。从母爱之中,他幼年便知道人间并不完全是敌害的,也有温良的接待,也有随时准备着的温柔,也有可以完全信赖而永不有何要求的人。这样开始的人生是精神上的极大的优益;凡是乐观主义者,虽然经过失败与忧患,而自始至终抱着信赖人生的态度的人们,往往都是由一个温良的母亲教养起来的。反之,一个恶母,一个偏私的母亲,对于儿童是最可悲的领导者。她造成悲观主义者,造成烦恼不安的人。我曾在《家庭圈》中试着表明孩子和母亲的冲突,如何能毒害儿童的心魂。但太温柔太感伤的母亲也能发生很大的恶果,尤其对于儿子,使他太早懂得强烈的热狂的情操。史当达曾涉及这问题,洛朗斯的全部作品更和此有关。“这是一种乱伦,”他说,“这是比性的乱伦更危险的精神的乱伦,因为它不易被觉察,故本能亦不易感到其可厌。”关于这,我们在下文涉及世代关系及发生较缓的父亲问题时再行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