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区别,可说全是政治上的原因。至于职业上的区别,则已带有经济上的原因了。
古代职业的区别,是为士、农、工、商。士是战士的意思,又是政治上任事而未有爵者之称,可见古代的用人,专在战士中拔擢。至于工商,则专从事于生业。充当战士的人,虽不能全不务农,但有种专务耕种的农民,却是不服兵役的。所以《管子》中有士之乡和工商之乡(见《小匡》)。《左传》宣公十二年说,楚国之法,“荆尸而举(荆尸,该是一种组织军队的法令),商、农、工、贾,不败其业”。有些人误以为古代是全国皆兵,实在是错误的。士和卿大夫,本来该没有多大的区别,因为同是征服之族,服兵役,古代政权和军权,本是混合不分的。但在古代,不论什么职业,多是守之以世。所以《管子》又说:“士之子恒为士,农之子恒为农,工之子恒为工,商之子恒为商。”(《小匡》)政治上的地位,当然不是例外,世官之制既行,士和大夫之间,自然生出严重的区别来,农、工、商更不必说了。此等阶级,如何破坏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