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卢梭看来,人的天性表现为自然的语言、自然的情感和自然的意志,但首先是自然的欲念。他认为,人的自然天性和欲念联系在一起,人的生活首先表现为欲望及其实现,人正是从欲望出发创造他的生活。因为,“我们的欲念是我们保持生存的主要工具”①。他由此认为,人本性的最初冲动始终是正确的,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没有生来就有的邪恶,因此,要想阻止或者消灭欲望就等于控制自然。不过,他同时也指出,问题是并非人的每种欲念都是自然的。自然欲念是有限的,它们使人达到保持生存的目的,是人达到自由的工具;而非自然的欲念却是无限的,是奴役和毁灭人的。因此,卢梭一方面肯定欲望,给予欲望在人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甚至是基础性的位置,但又反对非自然的欲望,也就是不滥用自然欲望,而是给欲望区分自身的边界。
如何来区分欲念是否自然呢?这要靠良心。如果说欲念是肉体的声音,那么,良心就是我们灵魂的声音。卢梭认为,“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;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准则,但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或是坏的时候,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,所以我把这个原则称为良心。”②良心和欲念两个本原分别代表着人性中善恶的两种倾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