痛决、充军、罚充吏役、枷镣终身、饿死、自缢死、枭首示众,明初的国子监是学校,又是监狱,又是刑场。不只是学生,也包括教官在内,在受死刑所威胁的训练,造成绝对服从的、奴性的官僚。
五
明初的国子学、国子监,所负荷的制造和训练官僚的任务,据《南廱志》和《明史•选举志》所记:
洪武二年,择国子生试用之,巡行列郡,举其职者,竣事覆命,即擢行省左右参政、各道按察司佥事及知府等官。
五年四月,以国子生王铎摄监察御史,擢浙江布政司左参政。
六年九月,纂修日历,选善书者誊写,国子生陈益旸等与焉。令吏部选国子生之成材者,量材授主事、给事中、御史等官。
八年三月,命丞相往国子学,考校老成端正、学博经通者,分教天下,令郡县廪其生徒而立学焉。又命御史台精选以分教北方。于是选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,给廪食赐衣服而遣之。六月以国子生李扩等为监察御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