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朝仪
大元受天命,肇造区夏,列圣相承,至于世皇至元初,尚未遑兴建宫阙。凡遇称贺,则臣庶皆集帐前,无有尊卑贵贱之辨。执法官厌其喧杂,挥杖击逐之,去而复来者数次。翰林承旨王文忠公(磐)时兼太常卿,虑将贻笑外国,奏请立朝仪。遂如其言。
◎科举
皇庆癸丑冬十一月,诏曰:“其以皇庆三年俄月,天下郡县,兴其贤者能者,充赋有司。明年二月,会试京师,中选者,朕将亲策焉。”按遗山元公(好问),所撰廉访使杨文宪公(奂)墓碑云:太宗即位之十年戊戌,开举选,特诏宣德课税使刘公用之,试诸道进士。公试东平两中赋论第一,奏授河南路徵收课税所长官、兼廉访使,则国朝科举之设已笔於此。”寥寥七十余年,而普颜笃皇帝克不坠祖宗之令典。尊号曰仁,不亦宜乎?初焉试论赋,盖反宋金余习。后则一以经学为本,非复向时比矣。
◎江南谣
汲郡王公《玉堂嘉话》云:宋未下时,江南谣云:‘江南若破,百雁来过。”当时莫喻其意,及宋亡,盖知指丞相伯颜也。”